一、學生生活教育各項章則之擬訂事項。 二、學生禮儀及生活教育之訓練與考查事項。 三、訂定學生作息時間。 四、擬訂導護輪值要點。 五、學生出缺席管理。 六、學生服裝儀容規範之訂定與檢查事項。 七、學生校外生活指導事項。 八、辦理學生獎懲事項。 九、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事項。 十、學生重大偶發事件之處理事項。 十一、春暉專案活動事宜。 十二、學生輔導與管教事項。 十三、學生自治幹部、糾察隊編組與訓練。 十四、辦理全民國防教育、學生防空防護防震防災宣導及演練訓練。 十五、門禁之管理與維護學生安全事宜。 十六、校安通報 十七、遺失物處理 十八、性別平等案件檢舉之受理 十九、其他有關生活教育事宜。 廿二、其他交辦事項。 |